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8-19 16:32:28
新生儿出生时臂丛神经损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十五万余元 |
患儿谢某,女,广东南海人,于2010年6月10日在佛山市南海区某医院出生。出生后发现右侧臂丛神经损伤,遂转外院治疗。目前患儿遗留右侧臂丛神经功能障碍。经与医院交涉无果,患儿父母以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儿右侧臂丛神经损伤为由将患儿出生医院起诉至南海区人民法院。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于2013年12月14日对本案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在对患儿谢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处理孕产妇的肩难产时,病历记录不规范,对肩难产的处理方式无详细记录,不能证明其采取了规范的处理肩难产的分娩方法,违反了卫生部关于病历书写制度等相关规定;产妇出现肩难产时,未及时请有经验的上级医生指导分娩等过错,与患儿的损害后果存在次要因果关系。鉴于臂丛神经损伤是孕产妇阴道分娩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在发生肩难产时,为防止胎儿宫内窒息等不良后果的发生,往往需特殊手法尽快结束分娩,一般缺乏经验的医生对此处理存在困难,有时即使有经验的医生、处理措施得当也难以完全保证不发生意外。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之规定,其医疗过错参与度的理论值为21%-40%。据此,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承担35%的赔偿责任,赔偿患儿谢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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