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因为家庭矛盾,山东一女子竟然用安眠药毒死自己的丈夫。经历了家庭的矛盾,没有通过合法的手段解决,反而采取了极端的手段,虽然自己免受丈夫的伤害,可是自己也面临了牢狱之灾,杀人行为是我国的
刑法规定的非常严重的侵犯
人身权利的犯罪,要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惩处。
案例: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廿里铺镇女村民董某1998年与前夫
离婚后嫁给了被害人王某,婚后为了再要个孩子而离婚,实际仍与王某生活在一起。在生了儿子之后,因王某疑心太重,两人一直矛盾不断。今年麦收前董某与王某复婚后,王某脾性不改,仍经常打骂、侮辱董某。在案发前20天的一个晚上,董某从外地回家后,王某又当着众人的面辱骂、威胁董某,并用刀将自己的手刺破,董某遂产生了杀死王某的念头。董某以自己睡眠不好为由购得两瓶安眠药,在家里偷偷地用擀面杖将其中的一百五六十粒碾碎,装在方便面袋中。今年7月22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将准备好的安眠药粉放入水杯中,冲上清热解毒颗粒,以预防感冒为借口骗王某喝下。次日凌晨4时许,王某死亡。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8月8日,任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将董某逮捕。
解析:
家庭的矛盾,最终演变成为了家庭的悲剧,董某在和王某结婚之后,虽然离婚了,可是离婚之后仍然生活在一起,两个人的矛盾不断,最后董某在忍受不了王某的情况下,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的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虽然家庭中的忍辱负重最终会给自己带来伤害,最后的情绪的爆发也是情有可原,可是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的生命健康,任何理由的伤害行为都是不合理的,应该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