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3-30 00:46:00
男女朋友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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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男女朋友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要是索要分手费,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实务中,男女朋友在分手的时候常常会签订是所谓分手协议,但从法律上而言,尽管分手协议方签署的分手协议代表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为了摆脱同居关系或恋爱关系而签署的一种协议,因此,法律效力是很难被法院认可的。
因此,索要分手费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相关规定的,无法可循,无据可依。所以说索要分手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提起诉讼到法院,也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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