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5-17 11:02:43
【案情简介】
2006年,32岁的艾女士与洪先生经人介绍认识,2007年5月两人结婚。艾女士诉称,婚后丈夫一直不与她进行夫妻生活,她经调查得知,丈夫是同性恋,为了遮蔽社会舆论及家庭压力,用结婚来隐瞒是同性恋的事实,艾女士便与丈夫长期分居。
艾女士称,丈夫深深地伤害了她的感情,使她的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案件审理期间,洪先生未出庭应诉。
【法院查明判决】
法院查明,自2009年起,艾女士与洪先生就处于长期分居状态,洪先生曾提过离婚,但经双方父母劝说又放弃,2012年3月,洪先生离家出走,就与家人失去联系至今未归。
法院注意到,洪先生离家出走已数月,没有尽到对家庭的责任,结合原被告双方父母意见,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判决二人离婚。
下一篇:合法的一夫多妻,责任谁承担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