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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一方有病的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6-06 01:24:03

梁某与妻子何某结婚20余年,育有一对儿女,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他们遭遇了人生的不幸。何某被查出患有癌症,其丈夫不但不尽扶助的义务,反倒两次诉到法院要求离婚。6月26日,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梁某的诉讼请求。

  梁某与何某于2012年1月分居至今。何某因患乳腺癌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6月14日在横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012年6月11日,梁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一次向横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许离婚。

  今年3月5日至今,何某因右乳浸润导管癌综合治疗后复发再次住院治疗。今年4月25日,梁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与何某离婚。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与何某双方共同生活了20年,并共同生育了一对儿女。虽然近年来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从矛盾成因和程度来看,两人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况且女方近年患重病陆续住院治疗,正需要丈夫及亲人的关心和照顾。法院最终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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