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4-26 23:57:39
何为交通事故?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所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非机动车”, 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 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1、 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 就是我国侵权行为法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是,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 推定过错责任。 推定过错责任是指依照事实和法律推定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行为之外的事实所致损害受害人,具有某种过错而所负的赔偿责任。 四、 造成了损害事实。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事实。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
上一篇:如何界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下一篇:交通事故预防:六种车不能跟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