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6-10 23:01:01
王女士为湖北省天门市人,今年32岁,已经结婚7年,有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一个负责人的好老公,一家人十分幸福。然而,2013年10月23日对她来说就是一场噩梦,她和老公坐汽车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她受了轻伤,而她老公却重伤不治不幸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留下了一个六岁的孩子和她相依为命,失去了家庭支柱的她十分悲痛。现在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拿到赔偿金,然后好好的生活下去。现在事交通故责任鉴定书还没有出来,汽车运输公司与交通部门要求死者家属先火化尸体,再谈赔偿。那么,受害人家属怎样才能拿到赔偿金呢,赔偿金包括哪些方面?车祸赔偿有何标准?
下面我们编辑一些可供参考的法律法规,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一、车祸赔偿项目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车祸赔偿标准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以上是受害人受伤的赔偿情况,如果受害人死亡,那么他的家属又可以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呢?像上面的例子,王女士受伤了,而她老公死亡了,这两者的赔偿有什么不同呢?下面是三个车祸死亡情况下的赔偿标准。一起来看看他们包括了哪些方面的赔偿。
1、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车祸赔偿标准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上一篇:儿子酒后驾车谁承担责任
下一篇:没买较强险的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