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交通事故正文

广州律师——多车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10 00:03:59

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16日,袁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沪青平公路行驶至中春路口时,遇仇某驾驶的上海某出租车公司车辆停在路边上客,袁先生为避让该车驶入机动车道内与顾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檫,致使袁先生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顾X承担主要责任,袁先生与仇X承担次要责任。在事故处理中,了解到,两辆机动车均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袁先生及家人为看病支出了好几十万元,由于赔偿一事未达成协议,袁先生慕名来李伟交通律师团委托李伟律师代理起诉。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询问当事人并调查相关证据后,制作诉状、赔偿清单和证据清单向人民法院提起共计32万余元的赔偿诉讼。

  争议焦点:

  庭审中,保险公司表示,由于两辆肇事车辆均在该保险公司投保,故应按单车的保险限额承担赔偿责任。即只认“一份”赔偿。代理律师指出:根据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两部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对袁先生均负有赔偿责任。因为两部车辆均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对袁先生的合理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另外由三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虽然两车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但两车是分别投保,即存在两份强制保险合同,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限额应累计计算。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