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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4-17 00:47:21

 


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促进法》及配套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对用人单位实施的各种就业歧视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之身体为父母所生,高矮肥瘦,是男是女,美丽丑陋,健康疾病,年龄大小,实非本人所能控制。作为劳动者,在职场上可能因种种原因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劳动者应多了解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属于就业歧视,并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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