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5-01 0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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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籍农民工缪某在浦东新区一家制造企业从事冲床压制工件工作,虽然工资不高,还要经常加班加点,但为了养家糊口,她还是拼命工作。
有一天,她在加工工件时,冲床发生“卡壳”,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她用手去拨机器,哪知,冲床突然启动,压断了她的手指。工友和老板立即把她送进了医院急救。经过抢救,她的手指保住了,但手指严重变形,无法从事生产劳作。
缪某找到老板,希望企业能够给她申报工伤认定,以获取相关赔偿。可是,老板突然“变脸”,说她的伤不是在单位发生的。缪某纳闷,看病、抢救都有病历记录,老板怎么可以赖掉。老板拿出病历卡,她才发现,治疗所用的病历卡,竟然是企业内的另一名员工的,她想找这位员工作证,这名员工又被老板辞退了,不知去向,走投无路的她只得前来本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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