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3-19 19:58:52
非法拘禁他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问:我有一朋友因讨债,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拘禁人逃出举报。现我的朋友被公安拘留至今已经第三天了,情况都不清楚。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另外,拘留3天,是否说明已经被批捕了呢?这个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么?
答:你朋友被拘,有可能是行政拘留,也有可能是刑事拘留。这两种拘留性质和轻重是有差别的。如果是行政拘留,说明他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尚未触犯刑法,而且根据我判断,其应该是被行政拘留,毕竟你朋友非法拘禁他人也是事出有因。在法律程序上,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像讨债未果拘禁他人的行为一般轻易一会按刑事案件来处理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则说明你朋友的拘禁手段等行为可能比较恶劣,已经触犯刑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其中就包括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因此,拘留三天并不能说明其已经被批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因此,能不能取保候审,就要看你朋友的行为是不是符合以上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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