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辩护正文

什么是四级两审终审制?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3-31 04:05:33

 

什么是四级两审终审制?

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比如,县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中级人民 法院则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四级两审终审制,就是我国 人民法院虽然有四级,但对一般的案件,最多只能审理两次的审级制度。

   我国为什么规定两审制,而不搞三审制、四审制呢?这是因为二审法院不仅要全面审理案件事实,而且要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经过二审,案件能得到正确的解 决。如果审级过多,手续繁琐,就会使诉讼迟滞。再加上我国地域辽阔,有的地方交通不便,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困难,浪费时间、精力和费用。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