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定罪量刑情节的酌定情节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嫌犯有退赃情况的证据:1、嫌犯的供述与辩解或要求家属帮助退赃的亲笔信函;2、亲友为嫌犯退赃的证言;3、有关部门出具的嫌犯退赃是否积极的证明;4、扣押物品清单等相关书证;5、司法机关向被害人或被害单位返赃的笔录。
二、证明被害人有过错的证据:1、嫌犯的供述和辩解;2、被害人陈述;3、目击证人或知情人证言;4、能够证实被害人有过错的有关物证、书证或鉴定结论等。在认定被害人有无过错时应当注意排除涉及正当防卫的情节。
三、证明嫌犯的认罪态度和一贯表现的证据:1、嫌犯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其口供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坦白,是否避重就轻;2、相关部门或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嫌犯的认罪态度;3、相关部门出具的证实嫌犯具有其他积极认罪悔罪表现的证明材料;4、有关组织出具的证明嫌犯一贯表现的证明材料。对嫌犯的认罪态度,在每个案件中都应予以体现。
四、证明对被害人损害赔偿情况的证据:1、被害人陈述;2、被害人亲属或其他知情人证言;3、证明履行赔偿情况的调解协议、收条等相关书证;4、嫌犯主动要求给予被害人赔偿的供述及亲笔信函等。
五、证明犯罪行为造成其他社会危害的证据:1、相关证人或知情人的证言;2、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或社会危害程度的证明;3、其他危害结果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