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纠纷的一方向公安机关谎报,另一方合同诈骗,要求公安机关对另一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企图达到逼取款物的目的。这种情形并不罕见,如何区分合同诈骗和经济纠纷,这是本文介绍的问题。 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客观上具有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经济合同纠纷,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或者合同未履行的后果产生纠纷。在经济合同纠纷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也没有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均不存在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应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有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