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打工女子家中父亲面临重病,缺钱治疗的女子轻信他人的承诺,为了自己的父亲能够得到治疗,愿意牺牲自己的身体,可是没有想到自己居然遭遇到一个骗子,不仅自己的父亲的治病的钱没有得到,反而自己被骗财骗色。这也给那些急需要钱的女子们作出了一个提醒,不能图一时的钱财而牺牲自己,尤其是在没有认清对方之前,更是不能轻易的相信他人。
案例:
5年前,徐丽曾来过南昌打工,当时她在南昌市中心的一家化妆店上班,工作之余偶然认识了大她五六岁的男子邹某,二人虽萍水相逢,仅为普通朋友,谈不上什么交情。在化妆店没做多久,徐丽去了温州打工。两个月前,徐丽接到家人电话称,父亲最近患上坐骨神经痛,可家里没钱治病,希望徐丽能拿点钱出来为父亲治病。可由于打工收入不多,徐丽也没攒下什么钱,这让无能为力的她顿时陷入忧虑当中。就在这时,徐丽忽然接到邹某发来的一条短信,称他新换了手机号码,希望以后常联系。
正是因为这条久违的短信,两人又开始了联系,徐丽将自己的苦闷向邹某倾诉,邹某听完后安慰道,“只要是钱的问题,就不是问题。我在南昌做建材生意,不差钱,我帮你出1.5万元给你父亲治病。”徐丽是在1月26日和一个邹姓男子一同住进宾馆内的。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徐丽就再也未离开过宾馆,她只有一个任务,就是“陪”好这个男人。本想牺牲自己的身体来换得父亲的医疗费,最后却没有想到遇上了花心大色狼,弄得现在人财两空。
解析:
对于本案中的南昌的女子的行为是典型的被骗,可是对于邹某这种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我国
刑法明确规定了对于骗取他人的钱财的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可以确定为
诈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本案中的诈骗行为做出处理,同时徐丽的遭遇也是令人同情的,因为自己的一片孝心而别骗,也提醒所有的人要认清现实,对陌生人要有一定的防备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