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年张某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诊所给人看病,在被卫生局两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非法行医。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终于被发现,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是对于医疗行业和人身的安全是密切相关的,国家明确的规定了强制的从业资格,保证生命的健康,没有获得资格的行医,不仅扰乱社会秩序,严重的还会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
案例:
张某的儿子和儿媳都外出务工,家中就剩她一人。张某想着与其在家中闲着无事,不如也干点事,还能挣些钱花。在一次闲逛的时候,张某发现一个村诊所正在转让,她寻思着平时家里人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她给找点药吃,也都挺管用的,自己要是把这个诊所盘下来,给人治个感冒发烧的,应该也没问题。于是,张某花了几百元把诊所盘了下来,在没有正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开张给人治病。诊所开张之后,张某平时就给村里人治疗个感冒、发烧什么的,其间卫生局来检查过两次,发现张某无照行医,按
行政法律规定给张某开具了罚单,并让张某的诊所立即停止行医。但是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走后,张某不但不去交罚款,也一直没有停止过无证行医,直到后来有群众举报,张某才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张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解析:
我国对于医疗行业的准入门槛是非常的高的,因为医疗关系着国计民生,任何人都离开不了医院,也离开不了医生,因此,对于一些黑诊所和没有医疗资格的诊所来说,他们的行为对病人的生命都是存在威胁的,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了严厉的政策,根据我国
刑法的规定,在没有法定的资格的情况下实施医疗活动,严重的威胁了他人的人身健康,因此应该严厉惩罚,我国刑法对此也规定了非法行医罪,本案中的张某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因为在屡次的处罚之后还不悔改,等待着他的就是刑法的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