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入室盗窃未偷得分文,居然在逃脱之时,因为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使自己的行为由盗窃转化成抢劫。虽然本身是盗窃取财的意图,可是事后的行为却给自己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结果,放抗下的逃跑行为因为造成了伤害,自己需要为抢劫行为承担责任,须知抢劫行为是我国
刑法规定的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的责任也是非常的严厉的。
案例:
今年18岁的吴涛是湖南省凤凰县火炉坪乡农民。今年1月27日凌晨4时许,吴涛与同伙曾亮(在逃)商量后,来到朱某的住处准备行窃。两人分工合作,曾亮负责望风,吴涛借着竹竿翻窗进入朱家卧室,正欲行窃时,被惊醒的朱某夫妇发现。吴涛为能逃脱,竟采取脚踢、口咬、用烟灰缸碎片戳等方式致使朱某受伤。朱妻阮某见状连忙向门卫值班人员呼救。值班人员赶到后,与阮某一起将吴涛抓获。经法医鉴定,朱某属轻伤。
判决:
浙江省台州市法院经过审理,以
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吴涛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解析:
本案中的吴涛入户窃取他人钱财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我国刑法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这种罪名因为吴涛在盗窃之后的抗拒抓捕行为而发生了转化,以抢劫罪的规定来定罪量刑,鉴于吴涛作案时不满18周岁,应该对其减轻处罚,法院根据犯罪的情节和量刑的情节做出了本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