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7-16 01:22:58
6月26日晚,上海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70余人次,查扣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三轮车8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起,其中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7起。
当晚19时30分许,在石化卫零路和卫清西路口,设卡民警在盘查中拦下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满身酒气,遂要求该男子下车进行酒精测试。但该名男子始终不愿进行酒精测试,大声吵闹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在民警多次教育劝告下,该男子勉强进行了酒精测试,而酒精测试的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13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该男子随即被民警带离现场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据现场民警介绍,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133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以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将酌情判处拘役1到6个月并处罚金。
从交警部门又了解到,该男子属于无证驾驶,警方已经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待拘留期满后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金山交警部门表示,为确保全区道路交通的持续安全畅通,将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的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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