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05 21:36:13
【事件回顾】
去年9月24日零时许,李某骑自行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朝阳区大郊亭劲松2路附近时,与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一名56岁男子迎面相撞,事故造成二人受伤。56岁男子经抢救无效于9月29日死亡。
李某在被送至医院后逃逸,警方于10月20日将其抓获。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意见】
交通法适用于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所有人,包括骑自行车的人,因此骑自行车上路也要遵守交通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照交通法规定,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工作。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温馨提示】
所以大家平常开车是要小心了,不是说我骑单车就没事的,凡事车辆的都要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的,正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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