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05 21:37:00
【案情回顾】
去年12月22日凌晨2点,荆某从饭店吃饱喝足出来,醉醺醺的他走路摇摇晃晃,刚走到大街上就倒地不起,路上车辆见状都纷纷避让。此时,出租车司机崇某开车过来,没有避开这个“黑影”,直接从荆某身上轧了过去,还拖带了好几米,导致荆某当场死亡,司机驾车逃逸。
路过群众发现后,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通过道路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崇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当被问及为什么没有停车救人、保护现场时,崇某自称不知道撞了人。可是,崇某有着十几年驾龄,车从人身上轧过是可以看见或明显感觉到的。崇某的辩解没有被认可。
【相关的法律条文】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中,造成死亡一人,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涉嫌交通肇事罪。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