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05 21:40:47
小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慎与前方的周先生驾驶的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周先生的车辆尾部严重受损。经交警现场确认,小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周先生对轿车进行修理,共花费维修费3万元。经核实,小薛分别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5万元),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因双方对修理费的赔付未达成一致,周先生将小薛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周先生的车辆维修费到底应当由哪方进行赔付呢?
分析:
解决上述赔偿问题首先应当明晰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保障区别。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同属于责任保险,但两种险种却存有本质不同。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即投保人可以投保5万元,也可以投保50万元。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
就周先生的车辆修理费而言,因小薛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因此,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对于剩余的2.8万元修理费,则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项下予以赔付。但需要注意,由于小薛仅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并未投保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公司会依照商业三者险条款中免赔率的约定扣除一定比例(通常为20%)的款项后向周先生进行赔偿,而被扣除的款项则应由小薛自行向周先生赔付。因此,为保障自身权益,投保人在投保时应留意是否已选择了不计免赔特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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