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23 00:06:36
【案例】
李涛(化名)今年32岁,个体业主。今年6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5年1月,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0年11月,第三次犯盗窃罪被淄博临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2012年6月1日减余刑释放。
今年2月28日下午3时许,李涛在莱阳卫生学校医院内转悠,发现一病房内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手提包,李涛趁着在此陪护母亲的王某外出之机,迅速进入病房,假装是王某母亲的亲友来探望病人,趁王某母亲不注意,将装有170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的手提包塞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赶紧离开。
很快,王某返回病房,发现手提包不见了。他怀疑刚撞见的那个从病房跑出的男子偷了他的包,就跑着追了出去。在医院的院子里,正好碰上了准备骑电动车离开的亲妹妹,王某和妹妹一起驾车追了上去。
此时,李涛正准备骑电动车离开,王某要求李涛返还手提包。李涛拒不承认,还发动了车子,王某兄妹俩立马上前制止,李涛强行驾车驶出院门。
在拐弯时,李涛的车导致王某妹妹跌倒,可王某自始至终死死把住车前头不松手,李涛无法脱身。在驶出一段距离后,不得不停车将手提包扔给了王某,随后趁机逃离。后李涛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涛盗窃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而且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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