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2-01-07 10:13:27
2022年1月4日18时30分许,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孝陵卫站派出所接报警,称一男子在列车内对他人实施猥亵。
经查,1月4日18时20分许,陈某某(男,32岁)在地铁二号线列车车厢内,以手摸对方臀部的方式对坐在其右侧的杨某(化姓,女,27岁)实施猥亵。杨某随即对陈某某进行呵斥并打其耳光,将其扭送报警。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依法对陈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杨某涉嫌殴打他人,但其殴打行为系由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其不予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如遇到此类事件,要敢于制止对方,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依法维权、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