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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早前与一家软件公司进行软件开发,向该软件公司提交了软甲开发的【技术指导以及开发要求】以及签订了合同和支付了全额2万8千多的开发费用。但因为我个人对【技术指导以及开发要求】有误读,造成了软件公司是对【我个人的说法】来进行开发。但就结果而言,软件公司是没有成功开发出满足【技术指导以及开发要求】的软件,同时软件公司也以因为是按照【我个人的说法】已经完成了软件开发为理由,同时也是事后得知软件公司是没有能力按照【技术指导以及开发要求】开发软件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追讨开发费用呢?

提问时间:2017-04-29 10:09:48  提问人:黄旭晖

你好,需根据有关的合同约定的情况及具体的案情来决定,建议携相关资料与律师进行面谈,做进一步的法律分析。

回复时间:2017-12-25 16:21:14 回复律师:速调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858887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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